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飞蝗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喷雾要均匀周到。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针对蝗灾应急控制而研制生成的药剂。施药时不兑水,采用飞机超低容量喷雾,适用于水源缺乏的蝗灾高发地区。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和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2、本品对蜜蜂、家蚕、鱼剧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施药器械不得在河塘等水体中洗涤;在开花作物花期、桑园及蚕室附近禁止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如接触皮肤,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的农药,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及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15分钟。
如不慎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如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并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阴凉、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本品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本品运输过程中注意防潮,防日晒。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