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梨树梨木虱1-3龄前用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有较强的渗透作用,持效期较长,但无杀卵效果。杀虫机理为通过干扰害虫神经生理活动,使害虫接触药液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1-2天后死亡。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梨树上的使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对蜜蜂剧毒,养蜂地区开花作物花期禁止使用。对赤眼蜂高风险性,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漏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4、应避免药剂污染水源。水产养殖区、河塘等说体附近禁用,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药: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发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5、清醒者立即催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切勿给已经昏迷的患者灌任何东西或催吐;避免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的库房中,严格潮湿和日晒。
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食品等其他商品混放混运。
4、远离火源或热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