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的适宜施药时期在黄瓜霜霉病发病初期,间隔7-10天左右,连续施药2~3次为宜;在苹果树斑点落 |
产品性能 | 本品作用于真菌细胞壁和蛋白质的合成,能抑制孢子的侵染和萌发,同时能抑制菌丝体的生长,导致其变形、死亡。对黄瓜霜霉病、苹果树斑点落叶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在黄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3.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或含铜的农药混用,如在其前后使用,间隔期应在7天以上。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本品对赤眼蜂和大型溞毒性高。禁止在鱼塘、稻田等场所及其周围使用,以免对水生生物等有益生物产生危害。禁止在赤眼蜂等天敌生物放飞区施药。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6.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如皮肤、眼睛不慎沾上本品,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因误吸入,应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的地方。如误服,禁止引吐,应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急救。依据中毒情况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