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抛秧活棵后,稗草1-5叶期,均可茎叶喷雾,但以稗草2.5-3.5叶施用最好;稗草叶龄大时使用 |
产品性能 | 该药属喹啉羧酸类除草剂,是一种合成激素抑制剂。药剂能被萌发的种子、根、茎及叶部迅速吸收,并迅速向茎和顶端传导,使杂草中毒死亡,与生长素类物质的作用症状相似。对水稻生长安全。持效期25天左右。可以有效地防治稗草等杂草。 |
注意事项 | 1、施过药的田水不能用来浇灌蔬菜。 2、不同品种对药剂的敏感性差异不大,尽可能避免在高温下施药,严禁过量、重喷。
3、在我国北方用药时,剂量应略有增加,以保证理想的除草效果。
4、施用时应戴防护镜、面具和手套,穿防护服等;并禁止饮食和吸烟;施药后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6、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1、对眼、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 2、目前尚无解毒药,不慎误服,可采取吐根糖浆催吐,呕吐后服活性炭,还可在炭泥中加 山梨醇导泻。 3、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场所,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种子等共同存放。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防雨的仓库中。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