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秧田2.5-3叶(杂草2-3叶)时施药效果最佳,不可在秧苗2.5叶前施药。2、水育秧田施药时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选择性内吸传导型水稻秧田除草剂。有效成分可被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转移到杂苗各部。具有选择性较强,施药时期幅度较宽的特点,主要用于防除水稻秧田稗草、节节草、陌上菜、牛毛毡、异性莎草、丁草蓼、鸭舌草、泽泻、雨久花等杂草。 |
注意事项 | 1、在水稻秧苗2.5-3叶(杂草2-3叶)时施药。2、施药时应注意不要将药液漂移到伞型花科作物上,如胡萝卜、芹菜和香菜等,以免产生药害。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3、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眼镜、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4、剩余药品应密封保存,以备下次使用;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得挪作他用。5、使用过程中要做好防护措施,施药后及时清洗双手及身体接触部位。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立即移入空气清新处,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误服,应携带标签就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在运输中确保不损坏、不泄露,防止高温、雨淋。4、不得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