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二化螟卵孵化盛期施药,视害虫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1次,可连续用2-3次。兑水均匀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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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由阿维菌素和杀虫单复配而成,为抗生素类农药与沙蚕毒素类农药混配制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传导作用,具有杀卵功能。可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3次。
2、本品对蜜蜂有毒,养蜂地区及开花植物花期禁止使用;对赤眼蜂高风险,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对蚕有毒,禁止在蚕室及桑园附近使用;对鸟类有毒,鸟类保护区附近禁止使用;对鱼类、水溞及藻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禁止池塘等水体附近使用,禁止在江河、湖泊、池塘清洗施药器械。清洗施药器械的污水应选择安全地点妥善处理,不准随地泼洒,防止污染饮用水源和养鱼池塘。
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带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4、不能与强酸或呈碱性农药混用。
5、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用过的器具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通过食道等引起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呕吐、腹痛流涎、多汗、瞳孔缩小,并具有轻度的眼睛刺激性。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掉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的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清醒者立即催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切勿给已经昏迷的患者灌喂任何东西或催吐,避免使用能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等)。毒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小剂量阿托品类药物。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