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黏附性较强,请采用二次稀释法兑适量水充分搅拌后均匀喷施在作物上,在小菜蛾幼虫低龄期用药,效 |
产品性能 | 1.本品是一种硫脲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内吸和熏蒸作用。 2.丁醚脲在紫外线照射下或在虫体内多功能氧化酶的帮助下,分解为对害虫有较强生物活性的碳化二亚胺,阻断害虫呼吸通道,使害虫僵硬死亡。 |
注意事项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标签产品说明,可在当地植保专家和技术人员指导下按《农药操作规程》施药。 5.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施药时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7.使用时注意防护,药后洗净裸露皮肤。 8.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1.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 2.如不慎中毒,误服请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