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苹果树叶斑病发病前或初期开始施药,每7天施药一次,可连续喷施2次。
2、使用时注意喷雾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通过渗透溶解病原体的细胞膜,干扰蛋白质的合成,从而达到杀灭病菌的目的,本品用于防治苹果树叶斑病。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后的苹果至少应间隔14天才能收获,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本品对水生生物、鸟类和赤眼蜂有毒,施药期间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在鸟类保护区及其觅食区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5、用清水配制药液,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6、施药时要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并在上风处配药、施药。防止药液沾染眼睛。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皮肤和粘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能通过食道、皮肤等引起中毒,急性中毒 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引起呼吸循环衰竭,出现意识障碍和休克。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本品没有特效解毒剂,误服立即送医院抢救。洗胃时注意保护好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粮食、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