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在杂草生长旺盛时期进行均匀茎叶喷雾施用时应定向喷雾,
严防雾滴漂移到果木 |
产品性能 | 草甘膦为一种灭生性、内吸性除草剂,喷于植物茎叶后,即被植株吸收,
并迅速传导至整个植株及根部。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照说明使用,不可随意扩大使用范围或加大用药量,以免造成
药害。2.本品对镁、铝、铁等金属有腐蚀性,应使用塑料等非金属容
器贮放。药液用清水稀释,不得使用污水、混浊水,以免影响药效。
3.兑水稀释时要充分搅拌均匀,喷雾时不可使用弥雾器械。喷雾器具使
用后要反复清洗干净。洗涤水不得乱倒,以免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它
作物药害,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
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和翻地。
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
1、施药时应做好皮肤和眼睛的防护措施。若不慎将药液溅入眼睛或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
15分钟,严重时送医诊治;如由口鼻吸入,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清新处换气。
2、若误服应立即携本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72%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