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每亩兑水40-60公斤,于花生播种后出苗前全田均匀土壤喷雾。 2. 施药时应选择下午或早晨,避开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二苯醚类和酰胺类复配型苗前专用除草剂,能有效防除花生田马唐、狗尾草、稗草、画眉草、看麦娘等一年生禾本科及铁苋菜、马齿苋、藜、蓼等阔叶杂草。在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作物较安全。 |
注意事项 | 1.每个作物周期最多用药一次。 2.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3.花生出苗后如遇雨,雨滴易将药反溅到花生叶片上,会出现接触性药害斑点,但不影响花生后期生长及产量。 4.沙壤地按低量用药,黏土地按高量用药并适当加大兑水量;干旱条件下应加大兑水量,低洼易涝地遇大雨应注意排水,有明水时易产生药害。 5.按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操作,穿戴防护用品,防止接触和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饮水等;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6.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各种工具要注意清洗,包装物及清洗后的污水和废药液应妥善处理,不得作他用或随地丢弃,以免污染水源。 7.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8.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为呕吐与腹泻。 2.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3.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4. 误服立即催吐、洗胃、导泻,并持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日用品等一起运输和贮存。 3.搬运时应注意轻拿轻放,以免破损和污染环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