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在水稻纹枯病发病初期开始施药防治,按每亩用制剂量兑水30-45公斤均匀透彻喷雾,施药时田间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保护有增 产和治疗作用。药液可被植物的根、茎、叶部吸收,并能很快在植物体内上下传导,对水稻纹枯病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 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一般只对皮肤和眼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要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催吐、洗胃,并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