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应严格按照登记的剂量施用,避免超过剂量施用,否则容易产生推迟出苗,影响发芽率等药害。2、避免高温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于咪鲜胺与三环唑混配而成杀菌剂,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 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戴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3. 本产品对蜜蜂有毒,施药期间应注意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
4. 对水生生物有毒性。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应避免药液流入湖泊,河流或鱼塘中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诊治。1.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5分钟。2. 误食:不要自行引吐,立即携标签去医院就诊,由医生决定是否引吐。3.皮肤沾附: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皮肤。4.误吸: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呼吸有困难时,可采取人工呼吸。5.无特殊解毒剂。请对症治辽。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热源或火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