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害虫发生始盛期使用,使用时注意均匀施药。
2.作物开花期不得使用。气温高于28℃、风速较高时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胆碱酯酶抑制剂,属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可用于防治水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2.禁止与碱性及铜离子农药混用。施用前后一周内不得使用敌稗,以免产生药害。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 鱼、水溞、藻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对蜜蜂、家蚕鸟类有毒,对赤眼蜂高风险,应避免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赤眼蜂、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鸟类保护区使用。鱼或是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不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可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医生应注意防止病人迟发性神经毒性问题。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混运。就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远离火源或热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