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水稻插秧后5-7天,田间杂草萌动期,每亩用本品1.5-2.5克,用细土20-30千克拌匀,全田撒施。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磺酰脲类选择性水田除草剂,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被杂草的根部吸收后传导到植株体内。其药效不受温度影响,药效持久, 一次性施用,能控制水稻生长期的多种杂草危害。 |
注意事项 | 1、该药用量少,必须称量准确。
2、移栽田施药应保水5-7天,保持水层3-5厘米,才能取得理想的除草效果。
3、该药对晚稻品种相对敏感,应尽量避免在晚稻芽期使用。
4、在施药、排水时注意不让本品漂移到阔叶作物上。
5、每季最多使用一次。
6、施药时要注意防护,如戴口罩、防护帽等,施药结束后,要立即洗手及换衣。施药结束后,要立即用清水清洗并换衣。
7、施用过程中产生的残剩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应作统一处理,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要污染鱼塘、河流等水体。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远离本药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表现: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状态,携此标签就医。
治疗措施:1)目前无解毒剂,大量吞服时应立即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2)若药剂溅入眼中或皮肤上,应立即用清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
3)如果吸入中毒,要立即转移到清洁通风处。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运输时要避光照、避雨淋、避阳光直照。如果出现破包、洒漏现象要及时处理,以免污染环境。
2、储存运输时尽量避免与本品接触,并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其它商品一起贮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