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应于水稻飞虱卵孵化盛期至低龄若虫发生高峰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药剂要喷到水稻 |
产品性能 | 本品作用机理是使刺吸式害虫的口器麻痹即产生口针阻塞效应,停止取食,丧失对植物的危害能力,并最终饥饿致死,而且此过程不可逆转。可用于水稻飞虱及芹菜蚜虫小麦蚜虫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1、请按照农药安全准则使用本品。配药及施药时,戴防护手套、防护面罩、穿长袖衣、长裤、靴子,戴帽子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施药后12小时内,请勿进入施药区域。
2、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
3、切勿将本品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
5、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为延缓抗性产生,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本品对蜜蜂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轻柔地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 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对昏迷病者,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