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卵孵化高峰或低龄幼虫时开始施药,视虫情发生严重情况可再进行一次喷施,注意喷雾均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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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渗透力较强,药效较持久。能有效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害虫麻痹死亡。对甘蓝小菜蛾具有较高活性,对甘蓝的小菜蛾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6、孕妇、哺育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早期中中毒症状为瞳孔放大,行为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中毒急救:经口: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不慎溅入眼睛或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5.7%。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