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虫如蚜虫、飞虱、粉虱等,同时对磷翅目、双翅目和鞘翅目害虫也有效果。
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加工成制剂,仅用于卫生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剂和专供出口使用。
2.本品对人和家畜有毒。如误服、吸入和皮肤接触可能中毒。
3.在操作时,包括开启装有本品的容器,倾倒和收集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防尘口罩、橡胶手套及护目镜,严禁吸烟和饮食。每次操作完后,用肥皂洗净全身。工作服及其他防护用具每次用完后用肥皂洗净。
4.本品对蜜蜂、虾、蟹和部分鱼类高毒。严禁在池塘、水渠和河流中洗涤盛装本品的容器。勿将含有本剂的固体和液体湖泊、溪流、池塘、港湾、海洋和其他水源中,如果没有当地活水处理厂权力机构的允许,勿将含有本剂的固体和液体倒入下水道。
5.塑料容器要彻底冲洗。把倒空的容器归还厂家或在规定场所处理。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7.万一失火,应采用水、砂土和二氧化碳灭火。万一泄露,应立即隔离切断污染源,限制出入,将泄漏物统一收集送至专业处理场所处理。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一般只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经口毒性低。急救治疗:如使用时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0-15分钟,仍不适速就医;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催吐、洗胃。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处及儿童和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轻装轻卸,防止破损。3、运输过程中应防潮、防晒,禁止雨淋。4、远离火源或热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