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水稻飞虱低龄若虫盛发期进行均匀喷雾防治,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2、本品对白菜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一种抑制昆虫生长发育的选择性杀虫剂,触杀作用较强,也有胃毒作用。作用机制为抑制昆虫几丁质合成和干扰新陈代谢,致使若虫脱皮畸形或翅畸形而缓慢死亡。可用于防治水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不可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4、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一防护措施,穿 长袖上衣、上裤、靴子,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5、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刺激性。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提起眼睑,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水源或热源。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种品、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