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适宜蚜虫若虫发生初期,按推荐用量兑水喷雾,喷药均匀周到,叶面、叶背及
枝条均至湿润,可间隔7天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于吡啶类杀虫剂,具触杀和胃毒作用,用于防治柑橘树蚜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柑橘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 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 合剂)。
3. 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4. 开花植物花期和桑园附近禁用。使用时密切关注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5.残液严禁倒入河中,禁止在江河、湖波中清洗施药器械。
6.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产品。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有刺激性。注意安全防护。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
2.眼睛溅入:立即将眼脸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
4.不慎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立即携带标签到医院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及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3.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