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飞虱卵孵化高峰期到2-3龄若虫期施药效果最好,注意喷雾应均匀周到。 2、隔7-10天,连续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内吸、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击倒力较强,药效较迅速,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2、在水稻上使用的前后十天禁用除草剂敌稗。
3、使用过程中不能污染鱼塘、蚕场及水源。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及污染水源。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6、开户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痛、呕吐、胸闷等。 1、一旦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
2、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及吗啡。 3、若溅入眼睛或接触到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后送医院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及儿童、无关人员无法触及到之处,并加锁保管。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2、运输时要防止日晒和雨淋。远离火源热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