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用于防治棉花红蜘蛛。红蜘蛛在棉花整个生长期都可危害,应及时调查虫情,开展早期防治,控制其扩散 |
产品性能 | 本制剂为拟除虫菊酯类和硫脲类农药复配,具有触杀、胃毒、内吸和熏蒸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棉花红蜘蛛。 |
注意事项 | 1.棉花安全间隔期21天,作物整个生长期最多使用1次。
2.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和硫脲类农药复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可减缓害虫抗药性产生。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花期用药,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蜂群、蚕室和桑园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例如:穿戴防护服、佩戴手套与口罩等),避免药液接触皮肤与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进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恶心、呕吐、抽搐、昏迷等。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
不慎吸入:应迅速移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进行人工呼吸并立即就医。
误食:携带本标签立即就医。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