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飞虱卵孵化盛期至低龄若虫发生高峰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药剂喷雾到水稻植株中下部。2、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非杀生性杀虫剂,对昆虫没有击倒活性,接触药剂后稻飞虱很快停止取食危害,饥饿而死。本品用于防治水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21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2、请按照农药安全准则使用本品。配药及施药时,戴防护手套、防护面罩、穿长袖衣、长裤、靴子,戴帽子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施药后12小时内,请勿进入施药区域。 3、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清洗。
4、切勿将本品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5、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6、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为延缓抗性产生,可与其他作用
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7、本品对蜜蜂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8、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按标签推荐方法使用,无典型中毒症状。
中毒急救: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轻柔地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携带此标签就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 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对昏迷病者,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解毒剂:无专用解
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