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在播前或播后苗前土壤喷雾,处理一次。
2、当年可种水稻、烟草、菜豆、碗豆、南瓜、西瓜、辣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酰胺类、异噁唑啉酮类混配除草剂。用药后禾本科杂草心叶扭曲、萎缩,枯死;阔叶杂草叶皱缩变黄,整株枯死。建议播后随即施药。 |
注意事项 | 1、本品最好播后随即施药,以免降低药效。药后马铃薯、大豆可能出现褪绿、叶皱药害症状,可恢复,对产量无影响。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和使用,会降低除草剂药效。
3、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药物。
4、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戴上帽子、口罩,穿防护鞋,避免本剂接触眼睛和皮肤, 不可饮水、进食和吸烟。施药后应用清水洗净暴露皮肤。
5、对鱼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
6、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立即移至空气清新处。进入眼睛:用大量水清洗眼睛15分钟;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如误食,不要催吐,应使病人静卧勿动,请医生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