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用于防治甘蓝菜青虫低龄幼虫期,每亩兑水50-70公斤,均匀喷雾,每隔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一种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具有较强的渗透作用,无内吸传导作用。用量少,击倒力强,并且能杀死甘蓝菜青虫。 |
注意事项 | 1. 产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使用时需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喷施此药时,应穿戴保护性衣物、手套、口罩等,施药后应清洗全身及换洗衣物。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得与碱性物质混用。
5.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本品属神经毒剂,对皮肤有刺激作用,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2.如污染皮肤可用大量肥皂及清水冲洗,并清洗污染衣服。
3.对眼睛有刺激作用,避免溅入眼睛,如误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
4.如误服中毒,无特殊解毒剂,应洗胃和导泻,不能催吐,并经行针对性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