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玉米3-5叶期,杂草2-4叶期施药为佳。 2、每亩制剂用药量4-5.3克,兑水40升,充分混匀,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高效玉米除草剂,可被植物的茎叶和根部吸收并迅速传导,使敏感植物停止生长。能有效地防除玉米田中多种一年生禾本科杂草、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杂草受害症状为心叶变黄、失绿、白化,然后其它叶由上到下依次变黄。施用后杂草立即停止生长,3-5天心叶褪色、坏死,并逐步扩展到整个植株,一般条件下处理后1-3周植株死亡。玉米对该药有较好的耐药性,处理后出现暂时褪绿或轻微的发育迟缓,但一般能迅速恢复而且不减产。 |
注意事项 | 1、施药时气温在20℃左右,空气湿度在60%以上,施药后12小时内无降雨,有利于药效的发挥。
2、施药后观察玉米叶片有轻度褪绿黄斑,但能很快恢复。玉米在2叶期以下、5叶期以上对本品较为敏感,不推荐使用。
3、对本品敏感性强的杂草有稗草、狗尾草、野燕麦、反枝苋;敏感性中等的杂草有本氏蓼、律草、马齿苋、鸭舌草、苍耳和苘麻、莎草;敏感性较差的杂草主要有藜、龙葵、鸭趾草、地肤和鼬瓣花。
4、本品主要适用马齿型和硬质玉米品种,甜玉米、糯玉米、爆裂玉米、制种玉米、玉米自交系品种对烟嘧磺隆敏感,易产生药害,切勿使用烟嘧磺隆。个别马齿型玉米品种(如登海系列、济单7号)较为敏感,初次使用时应先进行试验。新玉米品种,应当经试验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5、用有机磷杀虫剂处理后的玉米对此药剂敏感,使用烟嘧磺隆前后7天内不要使用有机磷类农药。
6、本品对后茬小麦、大蒜、向日葵、马铃薯、大豆等无残留药害,但对小白菜、甜菜、菠菜、萝卜等有药害,需间隔10个月以上。
7、施药时注意保护,穿戴防护用具,避免药物接触,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8、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9、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药剂对眼睛、皮肤有轻微刺激性。 急救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立即移入空气清新处;如不慎溅入眼内或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如有误食可催吐,并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对症诊治,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