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水稻移栽后5-7天,杂草2-4叶期,茎叶处理,施药前排水,稻田土壤处水分饱和状态或一厘米水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水稻田茎叶处理剂,两元复配,双重作用机理,其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被杂草的根部、茎叶吸收后传导到植株体内,可有效防除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剂只能用于茎叶喷雾,每季用药一次。用药前或移栽水稻前,整地要平,确保施药均匀。
2、本品用药时期较宽,随着草龄增大,用药量提高。如用于水稻直播田,应先试验后应用。
3、本剂从吸收到杂草死亡比较缓慢,一般需要1周以上才能缓慢死亡。
4、阔叶作物对本药敏感,施药和排水时应注意避免对邻近敏感作物产生药害。
5、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眼镜、口罩等适当的防护用具(见图形标识),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6、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9、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
中毒急救措施 | 1、皮肤沾附:立即脱掉被药液溅到的衣物,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衣服彻底清洗后方可再穿。
2、眼睛溅入: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20分钟。
3、误吸: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并请医生诊治。
4、误食: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正规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