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施药量及防除杂草对象:
* 防除杂草:每亩地用100-200克 。
* 为达到良好杀草效果,每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是一种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适用于非耕地防治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剂须先溶于水。
2.本剂含有助剂,不必再加助剂。
3.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邻近作物田。
4.施药时须穿戴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防护用品;施药时不能吃东西、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裸露部位。
5.施药后请立即清洗喷雾器,本品及废液切勿污染水源。使用后的包装物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他用。
6.施药后5天内不能放牧、割草、耕翻等。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8.本品对金属制品有腐蚀性,使用和贮存时应尽量使用塑料制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昏、乏力、恶心、呕吐。本品有刺激性。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沾及皮肤或衣物,请以清水和肥皂清洗。溅入眼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原包装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儿童、水源和火源存放,并加锁。勿与食品、饲料、饮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74.4%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