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甘蓝低龄蚜虫盛发初期施药,每亩兑水50-60公斤左右,搅拌后均匀周到地喷雾。
2.大风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烟碱类与抗生素类杀虫剂的复配制剂,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是通过刺激神经传递介质γ-氨基丁酸的释放,干扰正常的神经生理活动,而导致死亡。对甘蓝蚜虫具有较好防治效果。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此剂接触眼睛和皮肤及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产生。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瞳孔扩张、心跳过速、神经麻痹、昏迷、闭不上嘴、舌头垂在外边、视力不全、流涎等。
2.急救措施:若入眼,请即用清水清洗,至少不小于15分钟;若误服,请携标签就医,对症治疗,清醒者引吐,并用麻黄素或吐根糖浆解毒。但请勿给昏迷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不慎接触皮肤,立即用肥皂和清水洗净。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