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施药适期为纹枯病发病初期;2、对水稻植株进行全株均匀喷雾,尤其是叶片和茎基部,施药次数视作物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线粒体呼吸抑制剂,通过在细胞色素Bcl向细胞色素C的电子转移,从而抑制线粒体的呼吸。具有保护、铲除、渗透、内吸的活性,可抑制孢子萌发及菌丝生长并一直产孢。对14-脱甲基化酶抑制剂、苯甲酰胺类、二羧酰胺类和苯并咪唑类产生抗性的菌株有效,可以有效防治水稻纹枯病。 |
注意事项 | 1.施药时应穿戴工作服、胶皮手套、口罩及风镜,严禁吸烟、饮水或进食,施药后及时用肥皂洗净手、脸及裸露皮肤,换洗工作服和手套。 2.不宜与乳油类物质混用,以免分解降低药效。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用过的空包装应冲洗干净后压碎深埋,不可再用或随意丢弃。4.施药器械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清洗液应妥善处理,不应污染环境。5.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使用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每季最多可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28天。8.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
中毒急救措施 | 1.如不慎吸入,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的地方;2.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3.如接触皮肤,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4.若误服,切勿引吐。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以原包装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粮食、种子和肥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加锁保管,避免儿童接触;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