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飞虱低龄若虫始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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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为内吸性杀虫剂,兼具渗透、胃毒和触杀作用。可用于防治水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3次,使用本品后的水稻至少应间隔14天才能心收获。
2.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长袖上衣、长裤、靴子,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3.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等水生生物、赤眼蜂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将残液倒入河塘等水体中,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对水体造成污染。虾蟹套养稻田禁用。
4.不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5.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按标签推荐方法使用。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
误服:应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防雨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与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混放混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