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病害发病初期使用,防治效果好,注意喷雾均匀,勿将药液飘移到其他作物上。
2、大风天或预计1小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含氟原子的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胃毒和触杀作用,杀
虫活性高、击倒速度较快,对苹果树桃小食心虫具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
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
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劳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
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该产品对眼睛有较强刺激性使用时注意保护。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
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
搐或惊厥、昏迷、休克。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
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不适就医。无特殊解毒剂,
误服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
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