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纹枯病发生初期施药,病情严重时,可连续施药2次,用药间隔期10天左右。
2. 大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两种三唑类杀菌剂复配而成的杀菌剂,是一种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
的内吸性杀菌剂,可被根、茎、叶部吸收,并能在植株体内向上传导,
抑制病菌侵入,阻碍病菌脂质代谢,抑制病菌生长, 起到预防与治疗作
用。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4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是三唑类的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鱼及水生物有毒,切忌污染鱼塘、水池及水源.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附近禁用,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
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及眼睛,用清水
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送医就诊,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
并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状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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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