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柑橘嫩梢上发现有无翅蚜为害时或片发生时施药,兑水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还有较好的渗透作用,主要用于柑橘蚜虫的
防治。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柑橘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45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对鱼、虾、蜜蜂、家蚕有毒,使用时不要污染鱼塘、河流、蜂场、桑园。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地干水、饮用水等水源附近禁用。
7.为减缓虫害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农药轮换使用。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接触皮肤会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等。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入口可洗胃,但不能催吐 。无特殊解毒剂,可送医院对症治疗。国家中毒控制中心电话:010-83132345。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