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飞虱卵孵化盛期至低龄若虫发生高峰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非杀生性杀虫剂,对昆虫没有击倒活性,接触药剂后稻飞虱很快停止取食危害,饥饿而死。本品用于防治水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21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
2、请按照农药安全准则使用本品。配药及施药时,戴防护手套、防护面罩、穿长袖衣、长裤、靴子,戴帽子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清洗工作服。施药后12个小时内请勿进入施药区域。
3、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3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4、切勿将本品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5、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闭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
6、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为延缓抗性产生,可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本品对蜜蜂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8、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按标签推荐方法使用,无典型中毒症状。
中毒急救: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
皮肤,必要时携带标签请医生诊治。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轻柔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时,请立即就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
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对昏迷病者,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