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于大豆苗后2-3复叶期,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5叶期,阔叶杂草2-4叶期,茎叶喷雾。整个生育期用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芳氧苯氧丙酸类、二苯醚类复配除草剂。用药后可被杂草茎、叶及根吸收,破坏杂草光合作用,使杂草叶片黄化或有灼烧性枯斑,枯萎死亡。对春大豆田一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除效果。 |
注意事项 | 1、每季最多使用1次。2、喷药前后空气湿度大于65%有利于药效发挥。 3、本品不可与其它的农药混用,也不可同呈碱性的物质混用。4、使用本品应配戴口罩、穿防护衣帽、戴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饮食、吸烟等;施药后用肥皂洗干净手脸等。 5、对鱼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6、氟磺胺草醚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用药量不宜过大否则易对后茬作物敏感,如白菜、谷子、高粱、甜菜、玉米、小麦、亚麻等,均有不同程度的药害。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8、玉米、油菜、亚麻、豌豆、菜豆、马铃薯、瓜类、蔬菜、高粱、谷子、烟草、向日葵、苜蓿、水稻、甜菜、甘庶等作物对本品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上。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经口中毒出现头昏、恶心、呕吐;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干净,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如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