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水稻播种后20-25天,秧苗3-5叶期,杂草2-4叶期茎叶均匀喷雾。 2、水稻直播田除草,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芳苯氧丙酸类传导型禾本科杂草除草剂,用于水稻田茎叶处理防除千金子、稗草、双穗雀稗等禾本科杂草。本品通过茎叶吸收,韧皮部传导积累于杂草分生组织细胞的分裂生长不能正常进行。 |
注意事项 | 1、每季最多使用1次。 2、水稻收获期采收施药后如遇暴雨,及时开好平田缺,以防田间积水。 3、包装容器不可挪作他用或随便丢弃。施药后药械应彻底清洗,剩余的药液和洗刷施药用具的水,不要倒入田间、河流。 4、配制和运输该剂时请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 5、使用本品应带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工作结束后,应用肥皂、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位。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7、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能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8、不可与防阔叶杂草除草剂混用。 9、干燥情况下可使用核准剂量的高浓度。10、用后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受污染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入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不要自行引吐,不可饮水。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包装件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防雨、阴凉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