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应在害虫若虫始盛期用药,注意喷药均匀。
*大风天及高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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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作用机理是使刺吸式害虫的口器麻痹且不可恢复,害虫因无法正常进食而迅速停止危害后因饥饿而死亡。本品对害虫不仅具有触杀作用,同时还有内吸活性,对水稻飞虱、观赏菊花蚜虫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准吸烟、饮水、进食,使用后要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并更换衣物。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及时清洗药械,不可将废液、清洗液倒入河塘等水源。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5、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就医。接触皮肤: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并就医。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并就医。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并携标签就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避免直接暴露在阳光下。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及其它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