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最佳施药时期在水稻移栽后7天,稗草1.5叶期前,用本品亩用量与15-20千克细潮土(肥)搅拌均匀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高效水田除草剂,主要通过杂草根、茎、叶吸收,并迅速传导植物体内,使杂草的芽和根停止生长发育,随后整株死亡。可有效防除:稻稗草、野慈菇、泽泻(水白菜)、眼子菜(水上漂)、萤蔺、雨久花、千金子、野荸荠、马唐、节节菜、青苔(水绵)、牛筋草、三棱草、四叶草、紫萍、牛毛毡、水莎草、狼巴草(鬼叉)、异型莎草、稻李氏禾、匍茎剪股颖等多种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施药时避开阔叶作物、水生作物。2、施药时田间应有3-5厘米浅水层,施药后保水5-7天,如缺水可缓慢补水,以免影响药效。施药后水层不应淹过水稻心叶。3、漏水地段、沙质土、漏水田影响使用效果。4、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收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6、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应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如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不慎吸入,应立即脱离现场移到空气清新处。如不慎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药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2.贮存时应保持阴凉、通风、干燥,防止潮湿,避开高温和日照。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