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棉铃期45天以上,距枯霜期大约20天左右,棉桃开裂60%以上施药。
2.施药后日均温20℃左右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植物生长调节剂类,在棉花种植上作催熟、脱叶剂使用。被棉株叶片吸收后,可促使叶柄与茎之间的分离组织自然形成而落叶,有利于机械收棉花并可使棉花收获提前10天左右,有助于提高棉花品质和产量。 |
注意事项 | 1.该产品是一种接触型脱叶剂,因此施药时应注意对棉花植株各部位的叶片均匀喷雾,以达到预期效果。
2.注意施药期间的气温变化,用药后3-5天内日最低气温不低于20℃,有利于药效的发挥,一定要避开强降温期。开花植物花期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3.制种田、留种棉不能使用;油菜、大豆、小麦对本品敏感,施药时防止药液漂移到以上作物上。
4.该产品水溶液呈碱性,不能与酸性农药、化肥混喷。
5.使用本品应戴防护手套、口罩(或防毒口罩)、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饮食。
6.施药后立即洗澡,并将作业服等保护性用具及喷施器具清洗干净。废水应避免污染河流、水塘及其它水体。
7.本品对蜜蜂、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禁用。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应深埋地下或当地法律容许下焚毁。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无刺激作用。用药时如感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并送医救治。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将眼脸翻开,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感不适,立即携标签到医院就医。
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4.误服,应立即灌胃大量清水并催吐。携带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无专用解毒剂。昏迷患者切勿引吐、经口灌入任何东西。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
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并按规定路线行驶。专用车辆运输。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