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选择在害虫低龄幼虫期进行防治,清晨或傍晚用药,效果最佳。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之内有雨,请勿施药。本品对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可较好的防治稻纵卷叶螟。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黄瓜幼苗、莴苣及烟草敏感,请慎用; 2.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3.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4.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5.本品对鱼类有毒,不可污染水井、池塘和水源,本品花期使用对蜜蜂有不良影响,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开花植物花期、蚕室、桑园等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6.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 7.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21天。8.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严重者还会出现呼吸困难恶和呼吸麻痹等。急救措施: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误服应立即携带本包装送医治疗,解毒剂: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治疗过程注意防止退发性神经毒性。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保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