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甘蓝菜青虫:在菜青虫低龄幼虫期使用本品,虫龄较大时应用推荐剂量的高剂量并加大用水量;安全间隔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作用方式以触杀为主,具有较长的残效期,对甘蓝菜青虫、榛子镇实象甲有较高防效。 |
注意事项 | 1、为避免抗性,应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交替使用。2、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3、药液要随配随用,在害虫发生初期用药效果最好。4、使用本品时穿戴防护用品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会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6、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7、避免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孕妇、哺乳期妇女应禁止使用。9、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收颤抖。2、如不慎出现药剂接触眼睛或皮肤的情况,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并携此标签就医。3、如不慎吸入,立即转移至新鲜空气处,并携此标签就医。4、如不慎吞服:大量吞食可洗胃,但不能催吐。此药无特殊解毒剂,请医生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