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尽量于害虫低龄幼虫期使用,应喷雾均匀。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在。 |
产品性能 | 本品作用机理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触杀为主,对作物无内吸性能,但能有效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杀虫活性较高,使用后可较快渗入植物嫩芽、叶片形成二次杀虫高峰,虫卵兼杀,持效期较长。防治甘蓝小菜夜蛾有较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6、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域禁用。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并携此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2.3%。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