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用于水稻稻飞虱低龄幼虫发生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 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该产品含有抑制昆虫生长发育的选择性杀虫剂,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及其抗性品系,持效期较长,按推荐剂量使用,对水稻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避免孕妇、哺育期妇女接触。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虽属低毒,但仍要注意中毒。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不适,就医。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应催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洗胃时注意保护食道和气管),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孕妇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