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3月中下旬越冬成虫出蛰盛期和在梨落花95%左右时使用本品。
2.对于同片梨园,建议统防统治,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低毒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对
叶片有较强的渗透力,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用于防治梨树的梨木虱。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梨树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和使用。
3.本品对鱼、虾、蜜蜂、家蚕有毒,使用时不要污染鱼塘、河流、蜂场、桑园。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开花作物花期、桑园、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
6.避免在阳光、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喷施。
7.为减缓虫害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
8.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接
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经口应立即携标签送
医院对症治疗,若判断阿维菌素中毒为主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
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
-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酸等。如发生中毒应及时送医院对
症治疗。国家中毒控制中心电话:010-83132345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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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