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主要适用于马齿型和硬质玉米品种,在玉米3-4叶期时使用,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不宜在玉米3叶 |
产品性能 | 本剂为选择性的玉米田专用茎叶除草剂,它不仅对稗草、马唐、狗尾草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有很好的效果,而且对马齿苋、苋菜、蓼等阔叶草及香附子等莎草科杂草又有很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不要和有机磷杀虫剂混用或使用本剂前后7天内不要使用有机磷类杀虫剂,以免发生药害。
2.严禁用弥雾机施药,施药应选择在早上或傍晚时进行。
3. 如在上茬小麦田中使用过长残效除草剂,如甲磺隆,绿磺隆等的玉米田,及与阔叶作物间作或套种的玉米田,不宜使用本剂。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6. 本品对鱼、家蚕、鸟类、水生生物以及天敌的毒性较大,蚕室、桑园、鱼类养殖区、鸟类保护区以及天敌放飞区禁用,施药器械不得在河塘清洗,施药后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避免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清洗施药器具。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时若药液溅及皮肤,应用清水冲洗,若溅及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请医生治疗。若误服,用水漱口,使病者放松并立即按标签就医。若吸入把病者移至空气新鲜处,保持放松,就医。本品无解毒药,如需要,根据症状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