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为长效型药剂,花生播种时亩用本品350-500克,兑水40公斤,喷雾于播种
穴内,喷后立即覆土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硫逐磷酸酯类有机磷杀虫剂,主要通过触杀、胃毒及熏蒸作用方式控制害虫。加工成微囊悬浮剂持效期增长,对花生田蛴螬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水塘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3、本品不宜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 ,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应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急救治疗:[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防止雨淋和日晒。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