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于水稻移栽后4-8天,禾本科杂草2叶一心期以前施药。药土法:每亩可用湿润细沙(或土)15-20公斤,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内吸传导选择性除草剂。主要通过植物的幼芽和地中茎吸收,抑制细胞分裂与伸长。对正萌发的杂草效果较好,对已长大的杂草效果较差。
可在水稻移栽田使用,防除三叶期以前的稗草、千金子等禾本科杂草。 |
注意事项 | 1. 施药时,应穿上工作服,戴手套及面罩、不可吸烟、饮食;施药后,及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施药器械等,清洗施药器具废水避免污染水源、河流、池塘等水体;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2. 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 盐碱地中采用下限用药量。
4.施药时应保持浅层。
5.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皮肤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如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洗15分钟。如与皮肤接触,立即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如误服,发现有中毒现象,可催吐、洗胃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使用阿托品解毒。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水源、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不宜触及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