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施药时期:于虫害发生期施用。2、喷雾时药均匀周到,尤其对目标害虫的危害部位。3、不能与碱性物质混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水稻飞虱接触药剂即产生口针阻塞,停止取食,丧失对植物的危害能力,并最终饥饿致死,而且此过程不可逆转。可用于水稻飞虱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最多施药3次,施药间隔7-10天,最后一次施药距采收间隔期为14天。2. 施药人员应避免和药剂直接接触,不要迎风喷药,以避免吸入药雾。操作本品时不饮食、不抽烟。不要让无关人员及动物进入刚施药区。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等防止污染手、脸和皮肤,以及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以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切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沟渠、河溪和湖泊等,避免对鱼和水生生物的危害,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以免污染水源。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废弃包装袋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慎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8.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急救治疗: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15-20分钟。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5-20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误服:应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