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在稻飞虱低龄若虫发生高峰期进行喷雾施药,重点喷施水稻基部,施药时保持水层5-7厘米,保水3-5天;大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抑制昆虫生长发育的杀虫剂,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其作用机理是抑制昆虫几丁质的合成、干扰昆虫新陈代谢,使害虫生长发育畸形而死亡。本品对成虫的繁殖能力及卵的孵化有明显的抑制作用,能有效的防治水稻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瓶子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4.避免与强酸强碱性农药混合使用以免降低药效。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产生抗性。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本品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天敌赤眼蜂放飞区禁用。8.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21天。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若误服,应携此标签送中毒者到医院对症治疗,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防止倒置,注意防雨防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