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按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操作,原包装摇匀,采用“二次法”稀释配药。2.本品仅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吡唑类杀虫剂,通过氨基丁酸干扰氯离子通道,从而破坏中枢神经系统的正常活动,使昆虫致死。对水稻稻飞虱防治效果较好。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对蜜蜂高毒,严禁在非登记植物上使用本品,也不要在邻近蜜源植物、开花植物或附近有蜂箱的田块使用本品。如确需施用,应通知养蜂户对蜜蜂采取保护措施,或将蜂箱移开远离施药区。2.本品对罗氏沼虾高毒,严禁在养鱼、虾和蟹的稻田以及临近池塘的稻田使用。严禁将施用过本品的稻田水直接排入养鱼、虾和蟹的池塘。稻田施药后7天内,不得把田水排入河、湖、水渠和池塘等水源。3.稻田施药时,应特别注意避免药滴飘移到蜜源植物、开花植物和养殖鱼及虾蟹的池塘。4.严禁在池塘、水渠、河流和湖泊中洗涤施用过本品的药械,以避免对水生生物造成伤害的风险。5.在配制和施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严禁吸烟和饮食。6.配药时,用清水对剩有药剂的包装袋(瓶)冲洗3次,并将冲洗液倒入喷雾器中。用过的空包装应压烂或划破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7.施药后,要进行淋浴,并用肥皂清洗全身和防护服。8.不推荐用于防治白背飞虱。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 一般建议:将中毒者从危险区域转移,脱去受污染衣物并妥善处置,转移时需保持中毒者处于稳定的侧卧体位。2. 如皮肤接触: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如有条件,先用聚乙二醇400清洗再用清水冲洗,如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3. 如误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先冲洗5分钟,摘掉眼镜后再继续冲洗,如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4. 如误吸入:将患者移到空气新鲜处,使其保持温暖和休息,如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5. 如误食:禁止催吐,用水漱口并立即携此标签就医。6. 无已知或预知的中毒症状,无特效解毒剂,建议医生根据患者症状对症治疗,大量吞食两小时内应考虑洗胃,可给服活性炭和硫酸钠。7.如发生中毒事故或化学事故请拨打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响应专线0532-83889090。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以原包装置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避免阳光或强光源照射。2.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和运输。3. 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加锁保管。4. 存贮温度为0℃~40℃。5.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6. 远离火源或热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